議員李員棧質詢:一、本人在四十七年三月十七日,檢舉高雄市警察局第四課課員陳燕倫處理斐周連泰申請豬肉攤販許可證一案,經調查無非法刁難,請問處長,派何人去調查,何時調查,有無詳細紀錄;二、本人在四月二十一日檢舉高雄市警察局長李連福,非法強迫李金川棄權,並違法妨害選舉案,請問處長,究竟派何人去調查,何時調查,有否詳細之紀錄;三、臺灣省內所有警察局長、副局長,究竟有多少人?四、關於捉流氓問題;補充質詢:建議處長重新調查陳燕倫刁難老百姓與李局長干涉選舉案;議員郭國基補充質詢:希望警察對法律,應有詳細的認識,不可因自己的事,就召訊,是違背法律的;地方警察,濫用職權,干涉民主雜誌出售,否則就要找麻煩,都是事實,希望處長通令地方警員,不要濫用職權;議員陳採龍補充質詢:剛才李議員所談局長壓迫人選舉,不知李局長是否在臺中擔任警察局長,此人在本省可以說是壓迫選舉的高手,請處長以公正的立場予以判斷,警察絕不應干涉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