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處處長顏春輝工作報告:一、傳染病防治:1.法定傳染病防治;2.寄生蟲病防治;3.其他傳染病管理;二、推行國際衛生合作事業:1.結核病防治;2.砂眼防治;3.防虐;4.性病防治;5.白喉;6.推行婦幼衛生;7.試行綜合公共衛生計劃;三、環境衛生:﹙一﹚給水改善;﹙二﹚市鎮垃圾設廠處理;﹙三﹚鄉村環境衛生示範;﹙四﹚商業環境衛生之改善與乳、肉衛生之實驗改善;﹙五﹚飲水水質改進與管制;﹙六﹚調訓衛生院﹙所﹚現職環境衛生人員、保健員、衛生稽查員、水質檢驗員、放射物質檢驗人員及地方衛生工程人員;﹙七﹚工業衛生;﹙八﹚病媒管制;四、飲食物品衛生管理:1.食品衛生法令之修正;2.重要飲食物品之管理;3.食物中毒申報制度之建立;4.罐頭食品衛生管理;5.鮮乳之衛生管理;五、醫政:1.修正醫院組織規程及重新調整員額分配事項;2.修正醫院人員任用制度;3.整頓醫院業務及管理;4.確立醫療成本計算制度;5.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之研究與厘訂事項;6.建築及設備等標準之檢討與研訂事項;7.羅致人才及提高醫療內容暨改善服務態度事項;8.醫院對外關係之檢討與改善;六、藥政:1.藥商管理;2.藥品管理;附表一:衛生工程;附表二:堆肥工廠;附表三:商業環境衛生;附表四:改善鄉村環境衛生;附表五:工業衛生;附表六:環境衛生人員訓練;附表七之一:本所各水質實驗中心歷年檢驗水廠水質結果統計;附表七之二:本所補助重要縣市衛生院辦理公井及國校用水檢驗結果統計表;附表九:各縣市﹙局﹚衛生院偽藥檢查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