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省田賦實物由各縣市稽征處負責辦理經征業務,本人提出幾點給廳長作參考:1.收購價款往往無法隨收隨發,這改為糧食機關主政之十,此問題才解決;2.農會或是倉庫地方派別關係,同樣稻谷品質濕度驗收時每有困難,糧食事務所派人驗收,這問題可以解決;3.無谷願意現金折價繳納業戶,糧食機關主征之時可用現金代買;4.土地實物債券依規定可委托經收倉庫代抵繳田賦,有一部分經收倉庫每以手續麻煩不辦,由糧食機關主征之時這問題可解決;5.農民稻谷收成後大部分寄倉庫,由糧食機關主征之時可設法隨時輾出或出倉,倉庫就容易寄,廳長高見如何?

四、本省田賦實物由各縣市稽征處負責辦理經征業務,本人提出幾點給廳長作參考:1.收購價款往往無法隨收隨發,這改為糧食機關主政之十,此問題才解決;2.農會或是倉庫地方派別關係,同樣稻谷品質濕度驗收時每有困難,糧食事務所派人驗收,這問題可以解決;3.無谷願意現金折價繳納業戶,糧食機關主征之時可用現金代買;4.土地實物債券依規定可委托經收倉庫代抵繳田賦,有一部分經收倉庫每以手續麻煩不辦,由糧食機關主征之時這問題可解決;5.農民稻谷收成後大部分寄倉庫,由糧食機關主征之時可設法隨時輾出或出倉,倉庫就容易寄,廳長高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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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2-03-03OA-13-6-3-01-0012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第三屆第三次大會之書面質詢及答覆,刊載在第十三卷第九期。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097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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