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處於五月間訂四種措施,通飭所有機關遵照辦理,其中包括:〈1〉在流行期間,禁止接種沙克疫苗;〈2〉勸導期間對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儘量避免割除扁桃腺或深部注射以及其他緊急手術,此項禁令截至目前未解除,有幾點問題,請答覆:(一)、為何貴處認為在流行期間不得實施接種,有無確實理論根據;(二)、倘若確實有理論根據,理應在流行期間一旦過去,省衛生處理應鼓勵人民實施接種,為何不善盡職責,而且將四項禁令任期永久拖延下去;(三)、據近月來報載,本省流行趨勢逐漸趨於消沉,理應不能稱為流行期間,為何前項禁令不予解除?因前項禁令未予解除,以致不能實施割除扁桃腺或深部注射,以及其他緊急手術若因此造成更危險,衛生處能否擔負此一重大責任?(四)、近日來霍亂侵襲泰國首都曼谷,本省為防範未然,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疫苗接種,以策安全,為何小兒痲痺疫苗不能繼續接種;(五)、據說許多人曾備沙克疫苗到衛生院或醫院要求接種,因礙於日前省衛生處之通令,而被拒絕,此後有被小兒痲痺症所感染者,其為害健康之責,是否衛生處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