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鐵路方面:1.改善車廂;2.裝置播音設備;3.旅客乘車秩序;4.火車站改建;二、公路方面:1.縣鄉道路補修;2.行車安全問題;3.車輛超載之取締;三、器材的儲備:為應付戰時,車輛器材應有充分的儲備,不知交通處的計劃如何?請見告;四、關於扶助民營運輸業問題,有人問過不再重複;五、對於限制車輛辦法加予修正,以杜中間取利之弊病,不知處長高見如何?補充詢問:一、請在輸入汽車時,加以限制其廠牌,據說如一律購買Ford牌汽車,該公司自然連道路也給我們造好,同時購買配件也比較方便,請處長考慮;二、如能將美國之汽車器材工廠或輪胎工廠在臺灣設立分工廠,則本省之交通事業必受惠不淺,省政府有無此種計劃?希望重視大眾交通,對慢車應加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