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養?事業,如果生產過多,飼料發生問題,而又無法外銷(香港每年約只消費一萬餘隻)時,本省養?事業又將如何打算?二、關於耕地面積,希望廳長不要偏重增產而忽略了耕牛的問題;三、本省糧食作物,只靠特用作物推廣增產,面積雖略有增加,然產量卻僅及最高紀錄百分之七十六,廳長有何說明及對策?四、本省農業用地,改為工業用地者,耕地面積減少,農業政策上有何措施及對策?五、關於林業問題:1.本省林業政策迄未劃分清楚,應迅予確定;2.本省農地林地迄未劃分清楚,應迅予調查劃分;3.有關林業法規之不完善,形成對上請示對下調查之公文旅行現象,使業務無法推行;4.機構不健全,應澈底予以健全;5.人事複雜,影響許多良好計畫之推行,應予調整;補充詢問:如母豬生產小豬在十隻以下者,是沒有存在價值,應予淘汰;我的看法在三百萬頭豬中是六成可生,平均每隻母豬生產十隻小豬;目前是否已超過三百萬隻?每次生十二隻嗎?超過這些數字時有何對策?關於耕地變工場基地的問題,聞平均一年兩千多公頃,應再查一查;觀念問題,統計從三十四年計算到現在增加多少,這樣變成消極的態度,應多方鼓勵工作人員始能達到日據時代最高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