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時期公報
公文
總綱
民政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
省諮議會及中研院臺史所史料典藏數位化計畫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致函高雄市政府為一、(四四)午哿教字第四○九七號函副本計達。二、准臺灣省政府(四五)府財、社四字第七五二七八號函復以:「查該院建築費預算業經南部七縣市會商決定為一百三十萬元,除由社會處補助五十萬外,其於八十萬元由高雄市政府負擔廿萬元,屏東、高雄、臺南、嘉義、雲林等五縣及臺南市各負擔十萬元,當經令轉照辦,至該院經常費俟該建築完成時再議。」。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2-02-04OA-07-7-1-01-00064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5989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1998-12-21)。[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致函高雄市政府為一、(四四)午哿教字第四○九七號函副本計達。二、准臺灣省政府(四五)府財、社四字第七五二七八號函復以:「查該院建築費預算業經南部七縣市會商決定為一百三十萬元,除由社會處補助五十萬外,其於八十萬元由高雄市政府負擔廿萬元,屏東、高雄、臺南、嘉義、雲林等五縣及臺南市各負擔十萬元,當經令轉照辦,至該院經常費俟該建築完成時再議。」。]。《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7/8c/7d.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7/8c/7d.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通知林萬丁等為請求政...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致函臺北縣議會為經國...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通知臺灣省合作社聯合...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通知韓克敬君關於承買...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致函基隆市議會為建議...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通知臺南市議會為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