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建和詢問:一、請對大小汽車之夜間行駛,應規定在一定距離將大燈熄滅而代以小燈,俾免撞車,以為交通安全;二、政府曾編列二千餘萬元預算,為修補鄉鎮道路之用,但最近各鄉鎮對此預算的刪除,致未能修補道路,請加以考慮;三、建議對臺北至基隆間的特班快車,希望在八堵火車站設站停車,希望局長辦到;四、1.瑞芳車站倘不予遷移,對市容問題不能解決,希望早日實現,2.對於直達汽車速度加以限制,俾期減少車禍;五、花蓮港美雄輪因卸貨太慢致貨物被颱風吹破,政府是否有補救的辦法;六、機械腳踏車最好普遍裝置煞車較為安全;七、聞臺北至三重間擬建疏散大橋,欲購賣四百甲土地轉賣以作經費之補償,應請重新考慮;八、希望公路局對新莊通板橋間之大橋予以設計並補助;九、建議鐵路站長副站長擬請照舊採用帽徽。議員林世南補充詢問:補充關於疏散大橋問題。議員李卿雲補充詢問:關於員工乘車折扣優待問題。議員張振生補充詢問:補充關於臺北縣與基隆市間之道路,如金山灣通基隆、深澳坑通瑞芳金瓜石,八斗子可通至深澳坑間之國防要道等,都極待修理。議員林全義詢問:建照大橋問題,對於四百甲土地的徵收,希望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