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政府將縣市衛生院(所),主任及醫師之級俸,一律提高至薦派起敘,以利工作推行;二、人民有漏稅行為,當可依據事實證據,向法院控告,豈有以政府人員的立場,單方確定人民有無違章的辦法?三、請主席對女子職業顯受歧視問題拿出妥善辦法,使一般結婚女職員能安定工作,未婚女職員不致視結婚為畏途。

一、請政府將縣市衛生院(所),主任及醫師之級俸,一律提高至薦派起敘,以利工作推行;二、人民有漏稅行為,當可依據事實證據,向法院控告,豈有以政府人員的立場,單方確定人民有無違章的辦法?三、請主席對女子職業顯受歧視問題拿出妥善辦法,使一般結婚女職員能安定工作,未婚女職員不致視結婚為畏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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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02-02OA-05-6-8-00-0042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3499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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