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議廳長有機會多到各地工廠實地考察,明瞭工廠之內容,則開放民營必定早已完成;二、工業行政應依照政策推行,但對工業品之外銷,至今輸出量尚甚稀少,理由何在?三、建設廳對四十四年度之爭取外匯及節省外匯為目標之生產計劃,已否擬定?四、建議政府不要制定公司企業聘用外籍技術人員的限制辦法,限制聘用外籍技術人員有如限制本省工業之發達;五、建設廳分配工業原料外匯時,以過去統一發票分配之根據,甚為不對,應予修改;六、關於物資局舉辦民營企業貸款,既然又辦理分配原料之業務,即應增加原料之種類及數量;七、物資局雖已扶植民營企業、統籌進口、供給工業原料、調節物資、穩定物價為口號,然所認真從事者僅有賺錢一項,所以對本應辦之業務應著重辦理,並鬆懈圖利之業務;八、政府以水利監督水利委員會,水利委員會辦理不善,以致虧空者聞欲改組,並改稱為水利管理處,本人認為應於嚴格的監督;九、關廟水庫至今尚未開工,希望早開工建設。補充詢問:請廳長應該去看看工廠,才不至於機器轉售偽報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