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監察院對于外匯實績弊害叢生之事提出糾正,究竟如何?二、政府每改變外匯政策時,都不能穩定物價,如此財政當局,是否有想補救否?三、關于土產外銷應該獎勵出口,以目前政府財政之困難,不必請補助,只求分別實際情形,特准其易貨方式,始收事功;四、關于各地方辦理稅務人員,其對納稅人之風度與守法、公正、合理、確實與否,都很影響民心,對政府的信譽甚大,孔子說:「省刑罰,薄稅斂」廳長意見如何? 五、對於無法負擔人民之課稅,調查估計錯誤,應該接受申請核檢之請求,但辦理稅務人員往往不接受,就移送法院拘提扣押,並加罰款,這違反民主政治精神,妨礙保障人權; 六、關於前次大會提「課征之印花稅案」由各省農會轉發各縣市再轉發各鄉鎮農會轉發受益者,此款經四手,並毫無手續,請貴廳研究答覆;七、請財政廳扶助農會事業,俾其利益,充為獎勵指導推廣事業經費,扶助農民增產和改善生活;八、戶稅乃大眾稅,應照三十九年以前扣除勞力所得百分之四十後課稅,以恤勞力勞心之生活之困苦;九、聞貴廳和地方稅務人員擬撤消共同運銷和家畜市場'此豈不是與省府委員會通過「家畜市場和毛豬共同運銷」之法相違?貴廳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