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所得與國民負擔:關於國民所得,政府迄今尚無準確的調查,經我統計結果,總數字約值一四○億元,政府總預算共五一億,即為臺灣全民之負擔,以國民所得總數一四○億計算,國民負擔約佔百分之三六。日本一經濟雜誌(金剛鑽)載有世界各國在一九五二年之歲出與國民所得比率,與台灣之三六﹪相比,顯然台灣人民負擔最重,財政廳對此,不知有何看法?;二、據政府施政報告書,載有本省四十三年度上半年省庫收支總表,上半年竟減少二千八百多萬元之多,相差甚鉅,令人費解,應請詳細說明;三、據聞省府最近有籌設倉庫公司的計劃,由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投資三千萬元或四千萬元,本人認為僅將倉庫交由地方農會代管即可,不必設立公司昨天(二月九日)經大會報告傳閱臺灣銀行四十三年上半年度營業報告書內,有管理費及營業費用兩項支出,該兩項所列細目名稱,既然相似,何以須列兩科目,請詳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