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淺山派出所員警配置,應避免語言不通發生誤會;二、執行各種抽查時,應切實會同里鄰長同往;三、加強推行警察民眾化,以便達人民保母之責;四、腳踏車晚間無燈以手推動行駛者,實可不予處罰方為合理;五、警務人員待遇不提高,對業務推行,將有鉅大影響,;六、臺北市許昌街及館前街一段路線之違章建築,據悉現住人有警察人員為其後盾,以致尚未處理,請當局趕緊處理,以免百姓誤會;七、新生南路邊,大安區合作社後面,也是違章建築住宅,均由警察人員租用居住,希望能夠儘量避免;八、有不肖之徒捏造是非,投書密告風氣層出不窮,應對密告者嚴加偵查,對誣告者加以嚴辦;九、為了保障人權,刑警當局在偵查審問時,應嚴禁考打迫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