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對非病死者之驗屍授權准由發生地管轄警察分局會同警察指定醫師勘驗如發現有犯罪嫌疑時即由該警察機關報請地檢處為必要之勘驗案。(省府肆?府警三字第三○一五六號函復)

建議政府對非病死者之驗屍授權准由發生地管轄警察分局會同警察指定醫師勘驗如發現有犯罪嫌疑時即由該警察機關報請地檢處為必要之勘驗案。(省府肆?府警三字第三○一五六號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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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01-05OA-03-5-4-01-0077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880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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