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廳長:對縣市議員候選人須要五百人之簽署,請回答以下各點:一、五百人之簽署,立法根本精神何在?二、廢止簽署,只用少數人之推薦,或者自立之形式如何?三、東部澎湖之簽署人數,有無修改二百五十人之可能?四、萬一該選區候選人多數出馬,致使該區選民之數不足簽署時,如何辦理?有無補救辦法?

請問廳長:對縣市議員候選人須要五百人之簽署,請回答以下各點:一、五百人之簽署,立法根本精神何在?二、廢止簽署,只用少數人之推薦,或者自立之形式如何?三、東部澎湖之簽署人數,有無修改二百五十人之可能?四、萬一該選區候選人多數出馬,致使該區選民之數不足簽署時,如何辦理?有無補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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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2-01-03OA-01-6-2-01-0011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079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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