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建設花蓮開發花蓮,應請政府考慮降低地方配合經費比率,提高省府補助數額;二、有關東部建設,更重要的是花蓮的治水工作;在推行農村電化的今日,如將花蓮至臺東之供電線接通,可解決東部站鐵路線許多村庄之農村電化之工作,再者,花蓮美崙新市區都市計劃,望建設廳迅予核定,切盼省府能?加以協助;三、關於花蓮農田水利會負債問題:希望上級能派人澈查,否則水利永無法建設;四、請林管局切實推廣民間租地造林工作;五、請林管局明確規定造林地障?物砍伐辦法;六、請林管局研究無經濟價值之枯燒死木、風倒木,以及砍伐跡地造林殘留之廢木樹根樹枝准許人民採作薪材辦法;七、農林廳蠶業改良場所生產之蠶種如何分配,有何限制?八、第三屆大會我提了一個交通案,我希望主席特別關心,今年就想法解決;九、育幼事業改進意見:1.請政府從速計劃先在東部及南部設立省立育幼院一所;2.請政府儘量增加省立臺北、臺中兩育幼院收容名額;十、請政府專設機構收容及監護無法治癒的貧困精神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