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師資問題:這幾年本省的教育,量雖然多但師資卻降低了。我們應如何提倡尊師重道,這件事情如不趕快防範,影響以後台灣之教育非常大。老師本來應該愛學生,好好教訓他做一個好學生,完成學生人格,現在老師不這樣做,有兩個理由:一、老師待遇的問題:彰化中等學校老師,所領現金生活無法維持,自顧不暇,何以管教學生?好的老師多另謀待遇較優職位,致師資水準日漸下降下去,請貴聽注意師資的提高,不要為了免試升學的實施,而降低師資水準;二、關於人事問題:我認為縣立學校校長免由縣長負責任,直接由教育廳派,不失為一種辦法。還有一部份較原素質太差,被學校解聘,就告校長怎樣貪污,配售建築教室之材,教員因未被聘就到法院告,老師如此相爭不能以身作則,如何教學生。補充質詢:教育廳三令五申不準收家長費,我認為家長費可用樂捐方式,這錢是慰勞老師,安定其生活,使好的老師不要離開。人事問題,希望廳長不要亂用否決權,以免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