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大專預定錄取幾名?據說僑生二千餘名回國升學是否事實?聽說請代理人參加考試的實情仍有,未知有檢舉過否?如有應予取締;二、女子中學畢業之男生未知應領取何種畢業證書?三、所謂太保學生現在究竟有多少?四、省府委員會決定之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計劃欠妥,應予糾正。補充質詢:現在繳稅男女平等,婦女如符合條件也要負擔的,應以年齡推定,凡符合這年齡之失學民眾,不分男女應一律予以補習。列一百多萬預算設立養護學校,為了這些特殊級學生是不大合理。廳長不要以為升大專百分比不算低而過分樂觀,應考慮這些青年之出路。五、社會社教館問題:社教館為推行社教之中心,但其編列預算太少,怎能達到成果,既然要設立社教館自應充分活用,以免變為空洞機構;六、關於國教教室問題:缺乏之教室應設法計劃增建,以免年年鬧教室荒更利害;七、現在中學教科書油印太壞,應加予改善;八、請廳長應注重法令及尊重法令所賦各有之權限:教育廳究竟屬於省政府或教育部?中央政府有指示監督之權,但地方自治也有其權限,希望廳長研究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