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人投資問題:自政府公佈外國人投資條例後,外國人來我自由中國投資情形如何?二、華僑投資問題:以自由中國輪胎公司言,在數年前政府就准其籌備,但迄今還沒有結果,本應將賣得之款以充建設之用,事實不然,其已將款用完,建設廳知其實際情形如何?三、關於農工企業公司、農工企業股份公司的建設問題:據你的報告,舊原料等等約為六百餘萬元,不過由工礦公司接過來的負債,有二千七百餘萬元?你要八月中處理財產,你是說八月中旬處理完畢,賣出的財產得款八千五百餘萬元,除還債外,餘款作何用途,希望詳為說明。補充質詢:外國人來投資,希望能對我們國家的建設有所貢獻,其次關于華僑投資,希望建設廳嚴格監督,使華僑投資亦能上軌道。農工企業公司、農工企業股份公司現在錢太多了,究竟要怎樣用,應該要有計劃。高雄農田水利會的事,建設廳應該以監督的立場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