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十五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政府逕行提高銷貨毛利,致稅額普遍提高數成,但澎湖商品係向臺灣本島購入,其銷貨毛利是否應予扣除高馬間運費;二、澎湖生產魚類大部份運銷臺灣本島,漁民出售其直接生產漁類可免繳稅捐,同時每月漁獲量亦無一定標準,訂約實無必要,一切收續應比照予市場規定辦理。

一、四十五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政府逕行提高銷貨毛利,致稅額普遍提高數成,但澎湖商品係向臺灣本島購入,其銷貨毛利是否應予扣除高馬間運費;二、澎湖生產魚類大部份運銷臺灣本島,漁民出售其直接生產漁類可免繳稅捐,同時每月漁獲量亦無一定標準,訂約實無必要,一切收續應比照予市場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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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03-01OA-10-6-3-01-0026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9392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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