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一發票之獎金每年計五百萬元,是否委託合作金庫包辦?二、各公營事業機構業務費之開支情形,是否可以公開?三、聽說各縣市稽征處將直隸財政廳,是否屬實?如改隸財政廳,縣市長更無權指揮監督,所以我反對改隸財政廳;四、現在載客、載貨以及自用與營業用之三輪車,應以顏色或型式不同的納稅牌照,來分別各種不同種類的車輛;五、關於本省設立信用合作社或分社問題:過去歷屆議會均有決議請政府放寬限制,政府迄未核准,各方人士對此非常不滿;六、豬肉牛肉之售價,由各縣市物價評議委員會按實際情形調整後,不必再呈報財政廳評議,否則不敷成本,迫使發生私宰情事,影響屠宰稅之收入至鉅,未知廳長意見如何?七、關於戲院娛樂稅附加防?捐百分之百,似宜更改,在一般稅收上各附征防衛捐百分之三十,期能平均負擔;八、現在政府推行的簡易會計制度,實際上是非常麻煩的,希望能廢止此項制度;九、菸廠廠長及酒廠廠長在臺中市輒干涉各種選舉,造成地方派別,扶植惡勢力,請派員調查,並予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