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支出劃分法之規定,是否偏重於中央及省級,地方財政有無強化做必要?二、甲、幾年以來,真實之國民所得總量若干?是否逐年增加?乙、國民總所得與納稅數比率如何?與其他民主國家比較又如何?丙、歷年來國民生活水準,是上昇亦為下降?由無補救辦法?三、現在稅捐征收,是否已達飽和點,亦或超過?補充質詢:現在中央預算有七十億,省預算只有二十七億,如何可以應付整個臺灣的建設教育等支出?關予以屠宰稅收入兩成補助縣市一事,如有一定標準,就沒有問題,如果是以補助手段牽制各縣市長,就不應該,希望你確能公平合理依照標準去補助。我們國民所得之稅率與外國比較如何?人可增加既無法制止,所得再不增加很危險,請問廳長是否有什麼辦法?關於逕行決定,廳長個人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