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一再建議以駐廠稅務人員查驗、完稅、出廠後放行,希望當局體恤民困,轉請中央修改簡化;二、稅務人員調查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每人帶一本「營利事業所得稅工作手冊」,希望當局對這手冊的印製必需經過公會慎重洽議,以免發生錯誤;三、空頭支票滿天飛,致使社會對支票不敢置信,失去支票的效用,是不是政府要下大決心,以立法來預防未然;四、公賣局對收購菸葉制定成本基數與調查成本單位的計算,依照實際開支相差很多,希望確切調查,以免菸農望受損失;五、對於煤炭限價部分貸款利息,實在太高,請按照公營事業的貸款利息,才是合理;六、煤調會的盈餘不應該繳庫,因為該會的收入,都是煤礦業者及消費者身上抽出來的血,應當用在輔導煤礦業者方面;七、煤調會所保管煤礦業者的外銷基金,應提出來作為鼓勵新坑開發或貸款之需,以促進煤炭增產;八、對於稅務方面,有幾點建議:1、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或稅捐機關查定稅額有誤,必需退還稅款者,應該盡速退還,希望改善;2、現行各種稅的稅率,都偏高,希望廳長顧及臺灣工商業的前途,下決心改進;3、稅務人員態度傲慢,商民去稅捐處詢問時不理不採,希望廳長改革此不良作風;九、公教人員待遇問題:如不迅速調整,將使公務人員的操守日形敗壞;十、在提倡勞務出口政策下,應將成品進口關稅提高,原料進口、關稅降低,以期避免勞務進口一案,請廳長轉請財政部修改。補充質詢:關于房捐問題,鄉間山上用土磚砌造的簡陋房子,每期要繳二三百元,居住山僻鄉村人民太苦,力難負擔,房捐委員會人員因路遠未往調查,遽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