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查人民團體的會員籍,要整理應加入,或不應加入的會員以及要處分不繳會費的會員;二、人民團體要加強督導管理;三、人民團體理監事,有不當開支時,社會處應該命令賠償;四、目前感覺最需要者是失業保險,希望當局對這實現從速努力;五、對無經過當局批准的募捐,一律嚴厲取締;六、挨戶求乞的乞丐,近年特別多,希望當局對社會救濟特別關懷;七、關於勞工保險,司法機關尚未了解,我另在發言條中已詳寫明;八、請逐點予以詳細答覆。補充質詢:會員應該是開工者,沒有開工,應撤銷其會員資格;現在勞務進口太多,財政部對此應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