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實在感謝政府德政效果很大,單是因為處理技術上有點不好,致使業主怨聲很多,請廳長想想辦法,代地主設法,免得土地增收虧損之痛苦,二、一筆土地提供被征收,未知何故變成兩筆土地,而年年對受領佃農都收兩筆地價,而對地主只有付出一比價錢,未知是政府詐欺,或是貪污?廳長如何處理呢?在征收地價發現不對時,問土地銀行及地政,找不到結果,實際上政府對佃農已經收地價,是否有辦法代地主著想,請廳長指教;三、二崙鄉永定村民承領地一分八厘耕作,農忙期回家自作,農寒期出外往山頂作工來助生活,地政人員調查放領情形,他親兄哥報告他不在,都代弟弟放水,就看做他轉業被收回,待他回家始知此事,但時間來不及致使無法解決,現訴願在案,特懇廳長設法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