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菸酒公賣局附屬單位樟腦廠歷年均有虧損,該廠五十年度預算前經本會第一屆第一次大會組織專案小組研究,嗣後政府對該廠之營業改進事項組織專案小組,其研討結果送經本會第二屆第一次臨時大會決議,略以該廠五十年度預算應請重編送會審議。本會第二屆第三次大會覆議樟腦廠五十年度重編預算案,決議組織專案小組研究關於樟腦廠存廢問題,嗣經推請議員洪掛(召集人)、馬有岳、陳重光、黃運金、賴淵平組織小組,擬具樟腦廠存廢問題研究小組報告書,經第二屆第五次臨時大會決議:「請政府將樟腦廠移轉民營,以減輕政府負擔,並繼續扶植樟腦事業,期能爭取外匯」,送請省政府辦理,省府函復以為促使樟腦廠於三年內達到自給自足之目標,研訂「臺灣省樟腦廠業務改進自給自足實施辦法草案」,並擬具對於「本省樟腦事業開放民營建議」意見書,送請本會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