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四次臨時大會議員余陳月瑛臨時動議為建議省政府轉飭糧食局對四八年一、二期所貸放肥料谷因農民遭受八、七及八、二三水災損失嚴重准予豁免逾期違約罰谷俾利早日清理舊欠以利庫收而蘇民困案,經決議,送請糧食局依照規定切實辦理。暨彰化縣二林鎮民陳添財、薛烏審、廖春旺等一○○人請願為遵章向糧食局指定倉庫源豐工廠繳納之肥料谷遭受糧食局藉詞否認償債效力依法提出請願案,經決議,組織小組調查,並推請議員張振生(召集人)、陳火土、鄭大洽、王安順、王國秀擔任,擬具陳添財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通過,送請省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