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長黃讚黃呈請取銷停止恆春種蔗案送請台灣區生產管理委員會辦理,屏東縣議會為案准恆春鎮長及鎮民代表會主席呂清發聯名陳情保留恆春糖廠經提本會決議送請政府准予續辦一年,續據新竹縣蔗農代表胡春塘等五十餘人到會請願保留新竹糖廠並請准予延長試辦一年案送請政府辦理亟待政府早日公布毋失蔗期,新竹縣縣長議長懇請迅准新竹糖廠試辦案省府函復四○~四一年期新種之蔗可由台糖公司收購作為蔗苗之用,新竹縣長及屏東縣議會請保留新竹、恆春兩糖廠案省府函復不適合繼續經營均予關閉,籌畫改設他種工廠,原屬員工已由台糖公司及其他有關機關會商妥善處理辦法,台灣省臨時省議會許金德議員嗣於第一屆第一次大會提案請政府繼續保存新竹糖廠俾利民生案送省政府辦理函復以不合經濟條件應予關閉。

恆春鎮長黃讚黃呈請取銷停止恆春種蔗案送請台灣區生產管理委員會辦理,屏東縣議會為案准恆春鎮長及鎮民代表會主席呂清發聯名陳情保留恆春糖廠經提本會決議送請政府准予續辦一年,續據新竹縣蔗農代表胡春塘等五十餘人到會請願保留新竹糖廠並請准予延長試辦一年案送請政府辦理亟待政府早日公布毋失蔗期,新竹縣縣長議長懇請迅准新竹糖廠試辦案省府函復四○~四一年期新種之蔗可由台糖公司收購作為蔗苗之用,新竹縣長及屏東縣議會請保留新竹、恆春兩糖廠案省府函復不適合繼續經營均予關閉,籌畫改設他種工廠,原屬員工已由台糖公司及其他有關機關會商妥善處理辦法,台灣省臨時省議會許金德議員嗣於第一屆第一次大會提案請政府繼續保存新竹糖廠俾利民生案送省政府辦理函復以不合經濟條件應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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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14350140015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參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51-07-03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71
範圍:
1951-07-03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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