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描述:駐美技術團{#孫拯#}函中加發展公司總裁{#Henry Barden#}關於{#皮爾斯#}來資源委員會襄助每個月薪津應為其在加拿大總公司月薪之一點五倍計一千五百元加幣另三百元加幣為其在外旅費雜費開支而皮爾斯同意將每月薪津回贈該會此案該會已表贊同並訂於一九四六年元月起實行,{#惲震#}函皮爾斯關於加拿大自動電氣公司同意在其Erockville工廠為資源委員會訓練若干技術人員現電業工程師{#L. T. Chang#}及化學工程師{#陸崇真#}可赴該廠作二至三個月之實習並該二員現正在自動電氣公司芝加哥分廠進行參訪計於八月上旬即可轉往加拿大請轉知{#R. G. Cavell#}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5/08/29~ 1945/12/19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英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技術--中加發展公司Sino-Canadian Development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