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名:資源委員會核發三十六年度職員不請假獎金(三)(003-0101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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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102-1320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人事-薪俸津貼
人名資訊:童舒培、惲震、趙煦熙、鮑國賓、張松齡、陸宗賢、劉基磐、孫越崎、郭子勳、劉興亞、吳兆洪、施洪熙、杜殿英、謝惠、朱天吏、馬師亮、劉晉鈺
地名資訊:成都(四川)、灌縣(四川)、上海、錦州、西昌(西康)、天津、桂林(廣西)
描述:
內容描述:中央電工器材廠及台灣水泥有限公司等等分別呈送其三十六年度職員不請假獎金名冊惟中央電工器材廠{#官乃瑞#}{#張建勳#}台灣水泥公司{#陳對#}{#涂振明#}等請假已滿七天按給假規則第八條規定應不發給獎金,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及第三區特礦處等分別呈送其三十六年度職員不請假獎金名冊惟冀北電力公司{#蔡昌年#}{#蔡增杰#}第三區特礦處{#盧劍英#}{#陳之誠#}等係上年度中途到職與會頒不請假獎金統一解釋第一項規定不符均應不予發給獎金,本溪煤鐵公司呈送三十六年度職員不請假獎金名冊經指示除{#鄧守屏#}{#文慶元#}等業經報會任用外其餘應速補報以憑查核且應將職員到職日期請假日數列入查核,第二區特種礦產管理處及國外貿易事務所與台灣紙業有限公司等分別呈送其三十六年度不請假職員給獎名冊並均經准備案,華北水泥有限公司呈報按會頒規定請假六天半者可得半個月薪津而請假七日者即不能得則似足以影響職員工作情緒請准獎金數目依請假日數比例核減經指示所擬標準未便照准仍照規定辦理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8/06/25~ 1948/09/20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資源委員會核發三十六年度職員不請假獎金(三)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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