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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資源委員會檔案
卷名: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等案(六)(003-01010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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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102-0516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人事-薪俸津貼、行政-法令規章
人名資訊:張伯顏、吳兆洪、盧郁文、翁文灝、韓德舉、徐厚孚、宋廉生、孫越崎、楊清、張羣、劉剛、李允成、杜殿英、王瑞驤、賈樹桐、鮑國賓
地名資訊:柳州(廣西)、桂林(廣西)、梧州(廣西)、貴陽(貴州)、重慶、南京、海南島、大同(山西)、北平、上海、合肥(安徽)、昆明(雲南)、杭州(浙江)、蕪湖(安徽)、廣州、西安、青島
描述:
內容描述:第三區特礦處為粵桂各地物價較渝筑湘贛各地高電請將粵桂兩省奉領生活補助費分區支給標準改列第二區經准照辦另海南鐵礦與海南電廠因地處邊陲生活費用昂貴呈請海南島生活補助費比照廣州區改以第一級標準支給則改依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加倍支給,行政院奉國民政府令自三十六年十月份起調整文武人員待遇另分別將長春葫蘆島等五地區實際物價重訂公務人員生活補助費標準等級並仍由財政部自三十七年一月份起覈實補發,關於調整文武職人員待遇一節經國民政府國務會議通過八項調整辦法並照生活補助費分區支給標準表自三十七年一月份起施行辦理另東北辦事處鞍山鋼鐵廠等機關如財力不足則可自行酌予減低等,行政院臨時會議決議自三十七年一月起照生活指數計算調整待遇且除京滬平津四市外均無糧食配售並頒配發中央機關公教人員食米辦法四項另二月三月份食米代金標準業經糧食部核定刊登應轉飭第一第二特礦處與長壽電廠等機關知照辦理,行政院函准將武漢地區公教人員生活補助費支給標準由第四區改列第三區後經濟研究所鋼鐵事業管理委員會與雲南鋼鐵廠等機關奉令分將各該所屬機構名稱負責人員姓名等項列表報會備查惟中國油輪有限公司武漢區現無分支機構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7/09/20~ 1948/04/12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等案(六)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作者不詳(1947/09/20~ 1948/04/12)。[卷名: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等案(六)(003-010102-0516)]。《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4/0c/39.html(2013/03/16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4/0c/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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