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遴用之公立學校技術職員迄83年仍在職,依有關規定申請原職改派者,應於85年12月底前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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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1022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高市教人字第29918號;公立學校;任用;教育人員;遴用;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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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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