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所聘僱外籍幫傭或外籍監護工,因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而逾期辦理 二年期滿重新招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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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500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勞工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高市勞局三字第7723號;外籍監護工;外籍幫傭;曠職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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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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