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公布實施後,國小教師涉及刑事案件時,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尚未配合「教師法」完成修法程序及相關法規未完備前之過渡期間,宜按其現行任用方式(派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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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245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高市教人字第1561號;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說明 教師法 說明;公務人員;任用;刑事案件;派任;教育人員;教師;獎懲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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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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