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實施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新制後,辦理退撫之學校教職員,其於新制實施前之畸零數年資,將依規定併入新制年資按新制退休給與標準核給退休金,已無其他現金給與之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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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240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高市教人字第165號;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年資;退休公務人員;退休金;退休給與;退休撫卹;補償金;學校教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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