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5年度起,有關聘用人員之薪點部分,應以符合「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 5項附表(二)所列報酬薪點者,銓敘部始准予登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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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970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府人二字第35331號;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第5項 說明;聘用人員;薪資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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