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延長病假之核給,不論是否為同一病情,應視其最近24個月內所請延長病假是否超過一年而定,尚無次數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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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576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人三字第01956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3條 說明;公務人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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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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