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現職人員合格實授之職等在委任第 2職等以下者,如自84年 2月17日起調派代職務之列等跨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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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367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人二字第0572號;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8條 說明;公務人員;職等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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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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