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第42條各項之公共設施用地,依分區使用就已徵收之同一工程項目用地,合於「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41條規定者,得於辦理徵收移轉登記時,予以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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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364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地政一字第2429號;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41條 說明 都市計畫法 第42條 說明;公有土地;地籍管理;都市計畫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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