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後,學校教職員請事假已滿規定期限及曠職人員,應按日扣除俸(薪)給,其內涵宜比照公務人員包含法定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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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362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教人一字第3148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說明;公務人員;學校教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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