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假日赴外地參加上級機關舉辦之比賽,因非屬執行職務之性質自不得比照實際執行職務者於差畢之次日起 7日內補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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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614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府人三字第1658號;各機關學校自康活動實施要點 第 2點 說明;公務人員;請假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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