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門縣建得營造廠,可否承包臺灣區營建工程疑義。指定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部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之營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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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608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工務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工務公字第15333號;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依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管理營造業實施規定 說明;事業單位;勞工;勞動檢查機構;營建工程;營造工程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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