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7月 2日至31日間到職之聘用人員於次 1年度起續聘時,准給予慰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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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603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人三字第1275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0條 說明;公務人員;請假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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