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委任技術人員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薦任第 6職等任用資格,如其所任職務列等為委任第 5職等至薦任第 7職等,在權責主管機關改以薦任官等重新核派前,僅得依其所敘委任官等辦理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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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313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府人二字第4400號;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5條 說明;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技術人員;委任;委任官;專門職業;職務;職等;薦任;轉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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