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82年 2月11日臺(82)內營字第 8201381號函規定丙級營造業因技師離職致停業 1年之84家營造廠商、其補正應於83年 1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補聘專業工程人員註銷該營造廠商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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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312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工務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工務建字第1443號;工程人員;停業;營造業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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