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因其子女年滿20歲且未繼續升學而停配實物,茲以該子女已考取大學繼續升學,得准予恢復報領實物配給不受 2口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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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300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教人字第37296號;大學;升學;退休人員;實物配給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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