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土地經稅捐稽徵機關囑託禁止處分後,仍可再受理其他稅捐稽徵機關囑託禁止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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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853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地政一字第15719號;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7條 說明 稅捐稽徵法 第24條 說明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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