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是否得以請假方式參加律師職前訓練,應視其機關首長是否准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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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850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教育人字第26169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3條 說明;公立學校教職員;律師;請假;機關首長;職前訓練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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