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耕農地面積不足 0.1公頃,因徵收而喪失者,如無其他現耕農地,得比照內政部81年 7月25日修正「自耕能力證明書之申請及核發注意事項」第 7點第 2項第 2款或第 4款規定辦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754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地政三字第11136號;自耕能力證明書之申請及核發注意事項 第 7點 說明;自耕能力證明書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
圖21 竹子門發電廠古董發電機
圖21 竹子門發電廠古董發電機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