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請延長病假期滿仍不能銷假,經核定停職後繼續參加公保,仍應依規定發給 6個月俸薪之醫藥補助。至於該停職案未達 6個月即辦理復職宜不予按月追繳醫藥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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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303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府人三字第4722號;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保險;停職;醫藥補助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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